福州市盲校2015年春季收費
校長公告
(201508號)
    根據(jù)福州市教育局榕政綜[200福9]133號文件和福州市財政局榕財督社【2007】366號文件精神,我校學生(包括外來農(nóng)民工子女)均實行“三免一補”,即免交學雜費、書本簿籍費,寄宿生免收寄宿費等免費政策,并對全校學生進行生活補助:在校寄宿生給予每生每月240元(每年按10個月計算,2400元/生•;;;年)的生活補助費,中午在校就餐的學生給予每生每月100元(每年按10個月計算,1000元/生•;;;年)的生活補助。新生每生一次性補助 600元,用于購買校服;寄宿生每生一次性補助300元,用于學校統(tǒng)一購置床上用品及生活必需品。對于享受的低保政策家庭的殘疾學生,免交100元伙食費(個人繳交部分)
    經(jīng)校務會議研究,經(jīng)教育局批準,現(xiàn)將本學期在校用餐的學生個人伙食交費標準公示如下:住校生家長應繳交500元(每月100元);寄午膳學生家長應繳交400元(每月80元)。此外,學校無任何形式的其他收費
校長:吳淑英
2015.2